
深圳市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且产值增速不低于10%,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网上填报时间:8月4日到8月5日,申报的企业要赶紧。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28号);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对2022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且产值增速不低于10%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奖励条件。
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2022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同时产值增速不低于10%的工业企业(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6月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
按其2022年上半年产值增量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网上填报受理重新开放时间
2022年8月4日9:00——2022年8月5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22年8月8日9:00至2022年8月23日18:00(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如因疫情原因时间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网上申报——在线预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报送市政府相关单位开展数据核查——核定资助金额、拟定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议——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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