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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办〔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揭阳市市域治理“一网统管”首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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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域治理“一网统管”首期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粤府办〔2021〕15号)、《揭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揭府〔2022〕1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省域治理“一网统管”非试点地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首期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责,针对城市治理过程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部署省“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揭阳市分节点(“粤治慧”平台)、建设行业专题应用,健全闭环数据赋能体系,推动各行业治理数据可共享、可回流、可沉淀、可持续,不断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业务、跨系统的城市治理能力。探索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联动机制,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从分散化、数字化向整体化、智能化转变。汇聚各行业感知数据,开展数据治理分析,并集中输出展示,打造城市治理数据“驾驶舱”,为各级政府领导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实时数据支撑,助推我市市域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到2022年底。初步完成基础支撑能力、数据支撑能力的建设,完成“粤治慧”平台的部署,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建成第一批试点应用专题,初步发挥“一网统管”成效;选择1个条件较成熟的县(市、区)试点部署“粤治慧”平台。
(二)到2023年底。逐步接入智慧生态、智慧水利、数字城管等感知设备,建设相关应用专题,逐步实现“一网感知态势”;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探索县(市、区)应用专题建设;全面部署县(市、区)“粤治慧”平台。
(三)到2024年底。市、县(市、区)应用专题建设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达成市域范围“一网统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的应用创新成效,完成协同指挥体系创新模式的探索,“一网统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建设原则
——上下一体,统筹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谋划“一网统管”建设布局,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原则上,全市统一部署应用省“粤治慧”基础平台,各县(市、区)不再自建“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各地原来已建智慧城市类型的应用,必须符合省、市“一网统管”要求和标准。
——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充分认识“一网统管”系统性和复杂性,认真研究全市各行业信息化基础,坚持立足我市实际需求与现状,整合存量、筹划增量,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有组织、有步骤推进实施建设。在推进市级建设的基础上,选取普宁市作为试点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各县(市、区)铺开建设。
——应用驱动,数据赋能。以各地、各部门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城市治理问题和业务需求为导向,以专题应用为驱动,不断完善“一网统管”功能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强化视频图像、感知数据治理分析,为“一网统管”提供数据赋能,努力提升“一网统管”建设成效。
——协同合作,开放共赢。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建立健全“一网统管”建设运营机制,激发政企合作活力。发挥资源配置市场化作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培育“一网统管”新业态,构建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开放共赢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准备阶段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一网统管”运行需求,进一步完善政务云揭阳节点、大数据中心揭阳节点、公共应用支撑等平台功能,升级“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外网,夯实“一网统管”基础支撑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持续推进)
2.开展应用专题调研。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应用专题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相关部门应用系统调研,对照“一网统管”工作要求和相关专题指标体系清单,梳理条件较为成熟的应用系统,并研究确定建设思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配合。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试点阶段
1.部署“粤治慧”基础平台。按省统一要求,完成市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部署,为连通各应用专题和县(市、区)基础平台做好准备。以普宁市为县级试点,参照市级做法,开展“粤治慧”平台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级和普宁市于2022年底前完成,其他县<市、区>于2023年底前完成)
2.试点建设应用专题。根据相关单位应用系统调研情况,从政务服务、生态保护、应急管理、水利等领域中,选取3个专题按“一网统管”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开展市级应用专题试点建设。普宁市参照市级做法,选取1-3个领域开展应用专题试点建设。(市、县<市、区>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市、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2022年底前完成)
(三)提高阶段
1.建设“一网统管”智能指挥中心。在市应急指挥中心现有基础上,升级建设“一网统管”智能指挥中心,展示经过“粤治慧”平台治理所形成的应用专题,多维度监测城市运行状况,及时开展城市事件治理和联动指挥,为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市”打好基础。(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配合。2023年底前完成)
2.探索推动“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在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导意见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标准明确之后,探索推动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努力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2023年底前完成)
3.推动数据汇聚治理。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和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融合相关部门数据,不断拓展结构化数据、视频数据、感知数据等多源异构数据的共享交换能力。围绕应用专题建设要求,开展数据清洗和分析等治理工作,为各领域业务应用提供智能分析、模型构建等支撑能力,不断完善应用专题建设质量,赋能各领域业务创新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丰富“一网统管”专题建设。配合省“一网统管”应用专题建设工作,结合相关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围绕经济运行、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基层管理等领域,进一步梳理、建设符合我市实际需要的“一网统管”应用专题,努力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推动相关领域实现“一屏感知、一网指挥”,形成阶段性成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配合。2024年底前完成)
5.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在省统一部署和统一框架下,遵循“一网统管”工作安全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探索提升揭阳市“一网统管”工作安全能力,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探索统一身份认证、国密算法、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在保障数据安全和群众隐私中的应用。面向云安全、大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和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领域,构建“一网统管”安全运维管理体系,健全风险评估、安全审查、日常监控等机制,严密防范潜在风险,确保安全可控、合法合规,提升安全威胁风险的检测能力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一网统管”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委网信办、保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省的做法,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市政府领导牵头的“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网统管”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一网统管”建设的实施组织和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各方机构推动“一网统管”建设和运行管理。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工作模式,建立本级“一网统管”组织管理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全市“一网统管”工作,负责总体设计、基础平台建设和基础支撑能力完善,统筹应用专题建设。各专题应用牵头部门承担相应专题及业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题配合部门要主动对接、全力支持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业务协同等方面工作。
(三)做好经费保障。市、县(市、区)财政局要统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经费,做好“一网统管”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充分整合现有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推动相关建设工作,优先用好省支持的“数字政府”均衡发展资金和各线条上级部门支持的建设资金。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国有资本代建等多元建设模式,保障“一网统管”项目运营模式的推广和发展。
(四)加强督促推动。“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做好“一网统管”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一网统管”建设工作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加强正向激励,督促各级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确保“一网统管”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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